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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0007480395899/2023-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成文日期: 2023-05-08
名称: 潮州支队出台海洋牧场建设八条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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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支队出台海洋牧场建设八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3-05-08  浏览次数:-

  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吹响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冲锋号之际,为响应潮州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蓝色动能’”的动员令,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称潮州支队)立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全面推进海洋综合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护航海洋牧场建设上持续发力,历时一个多月梳理形成“潮州海综护航海洋牧场建设八条措施”(下称“八条措施”),助力潮州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一个工作组为推动“八条措施”顺利出台,潮州支队3月份成立“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护航海洋牧场建设工作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督促指导;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齐心协力抓落实,确保把“八条措施”出台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了解企业需求组织两场座谈会。4月以来,潮州支队以“下基层、深调研,护航海洋牧场建设”为主题开展活动,组织饶平大队分别于4月15日和4月20日,与相关用海企业座谈交流如何强化“执法+服务”模式等内容,充分听取用海企业需求,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在修订出台“八条措施”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三倾听基层心声谋划三次深调研为推动“下基层、深调研,护航海洋牧场建设”活动取得实效,潮州支队脚踏实地、深入基层,于4月15日、4月20日、4月26日组织饶平大队分别到饶平县黄冈镇汛洲岛、柘林镇政府、柘林镇西澳岛开展深调研,到汛洲渡口码头、西澳渡口码头宣传海岛保护、海洋环境保护、伏季休渔等内容,向基层政府、基层大队、渔民群众问计,确保“八条措施”有特色、接地气、能落地。

  四汇聚整体力量召开四次专题会结合支队职能,综合前期深入基层、交流座谈、充分调研的结果,剖析基层政府、基层大队、用海企业、渔民群众的所思所求,潮州支队分别召开四次专题会,并在总队指导下,最终形成“潮州海综护航海洋牧场建设八条措施”。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潮州支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潮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八条措施”为切入口和发力点,责无旁贷肩负起为海洋牧场建设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守正创新、苦干实干,为用海企业依法高效用海提供服务和指导,为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潮州支队供稿)


潮州海综护航海洋牧场建设八条措施

  一、全力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持续强化海上执法巡查,重点保障海洋牧场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执法+服务”模式,主动对接用海单位,针对性开展培训,加强用海政策宣传,强化依法用海观念,进一步引导用海单位指导企业提前办理用海手续,提醒企业在建设中易发生的问题和风险点,及时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重大项目依法顺利动工建设。

  二、全面加强用海用岛执法检查。深入检查辖区岸线、海域、海岛,查细查实用海用岛疑点疑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把违法用海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强化围填海、无居民海岛开发等重点领域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等违法用海用岛行为,有效维护重点海域开发秩序。

  三、切实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执法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开体式倾废船等重点船舶及大埕湾、柘林湾等重点海域海洋倾废活动执法监管,严打盗采海砂、非法倾废、违法海洋排污等破坏海洋环境行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强化河海交界海域执法巡查,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洗砂洗泥行为。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形成海上执法合力,严守海洋生态安全底线,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绿美潮州建设。

  四、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执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对辖区内海洋保护区、海洋生态红线区、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入海河口等典型性、代表性海洋生态系统开展保护执法,加强区域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管,及时制止查处未经批准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开展联合执法,清理取缔保护区非法养殖等活动,全面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动态监管。

  五、强化海洋牧场海水养殖执法。加大辖区海洋牧场执法巡查力度,主动对接,送法上门,指导督促海洋牧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用海、环评、养殖等手续。全面梳理掌握辖区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海水养殖违法行为,组织海上执法力量,对海上违规吊养进行清理。密切关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深入开展渔船安全专项检查。聚焦渔船“拖网、刺网、钓具”三种高危作业方式,“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高发事故情形,以及大中型渔船、载员 10 人以上渔船、跨海区作业渔船、钓具渔船、非捕捞渔船等五类重点渔船,严查渔船“三改四超两不适”、擅自关闭拆卸通导设备、“超期脱检”等违法行为,强化渔船安全隐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七、严格开展护渔专项执法行动。统筹执法力量,突出“钓改休”“钓改笼”等擅自改变作业类型专项治理,严查关闭或屏蔽渔船通导设备等违法行为,严打“电、毒、炸”等滥渔酷捕行为。严查违规改变作业方式、非法载客钓具渔船,坚决遏制渔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风险。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参与“双反”工作,严厉打击海上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确保渔业生产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全面加强休渔执法监管,从严整治异地休渔渔船,加大休渔期巡航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休渔规定行为。

  八、开启行政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以“为企业办实事”为指引,在渔业船舶检验、渔业船舶登记、船员证书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上依法依规开启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提供方便,确保在申请材料齐全、各项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按法定时限提前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