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π²
留言日期:
2024-06-11
主题:
关于最新的《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基准》咨询
内容:
你好,我在乡镇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个裁量标准不一样的情况:在2021年版本的裁量权适用基准表,渔业捕捞板块中,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行为,裁量档次较轻,徒手作业的裁量标准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县农业农村局发给我们的自由裁量权适用基准中,同样的违法情节裁量标准是: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此裁量权适用基准未在网上找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第二十九条第五款“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五十元于一千元罚款。”,想知道最新的《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基准》对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徒手捕捞作业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12
答复时间:
2024-06-14
答复单位: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我总队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联系,对您的留言进行答复。感谢您对海洋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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