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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党组举办第二次读书班专题学习党的组织纪律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6-01 17:14:05 【字体:

  5月31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党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读书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黄胜同志逐条逐款领学,总队党组副书记、政委秦磊同志和人事教育处党支部书记刘彬同志交流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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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总队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始终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会议强调,严明组织纪律,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严格的党性锻炼中不断形成和强化。要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党性、更加牢靠的担当。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襟怀坦荡、一心为公,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遇到重要事项、发生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组织请示报告。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折不扣完成好省委省政府赋予总队的职责使命,尽心尽力抓好安全、维权、执法三大主业,为海上新广东建设贡献力量。要加强经常性纪律监督,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或不良倾向,敢于指出、敢于批评,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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