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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0007480395899/2024-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成文日期: 2024-01-15
名称: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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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省委、省政府:

  2023年,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下称“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等5份指导性文件,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生实事、检视整改等各项工作,使全体干部对党忠诚更加坚定、为民服务更加务实、斗争精神更加昂扬、担当作为更加主动、自我革命更加深入。

  二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会议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14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海洋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法治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党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谋划推动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研究推进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

  (二)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海上新广东”建设。

  一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印发《关于提升海洋综合执法能力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及时掌握各地重大用海项目信息,强化事前指导,送法上门,定期与用海企业会商,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用海难题。2023年以来共检查用海项目2116宗次,出具重大项目用海意见72个次,有力保障核电、风电、交通、石化等重大项目顺利施工建设。

  二是积极服务海洋牧场建设。重点围绕广东15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强化“执法+服务”模式,指导督促海洋牧场依法办理用海手续。立足队伍职责,制定海洋牧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清理禁养区养殖设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养殖场。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海水养殖违法行为,为海洋牧场建设保驾护航。

  三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用海难题。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服务为目标,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妥善处理南沙、红海湾历史遗留用海问题,推动重大用海项目顺利获批,助推国家级重大战略性平台建设。

  (三)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查渔船事故隐患。全面开展渔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对载员10人以上渔船,实行“四级排查”。指导开展渔船检验3.2万艘,检查渔船53645艘次,发现和整改隐患7258个。全年渔船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1%,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4%,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

  二是全力救援遇险渔船渔民。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同海事、海警部门信息共享、决策会商,确保海上救援反应迅速、行动协同。开展海上应急演练,有效提升海难应急处置能力。累计指挥调度执法船艇361艘次、渔船4581艘次,成功救助遇险船舶84艘次、人员217人,11艘渔船获国家海上搜救中心奖励。

  三是持续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积极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基层队伍登检渔船5552艘次,组织渔船回港避风63649艘次,劝导撤离渔民13093人,协助组织海洋牧场、养殖渔排39058人次上岸避险,调度抽查基层队伍390次,对重点渔港停泊点进行巡查424个次。成功抵御台风“苏拉”等6个台风,连续7年实现渔船防台“零死亡”目标。

  (四)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从严开展海洋执法。核查省自然资源厅移交用海疑点疑区442宗,查处涉海违法案件111宗,罚款1.718亿元。开展联合护缆行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海域执法巡查,保障海底电缆安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1259个(次)、各类船舶26920艘(次)。组织开展“靖海2023”行动,查处违法开采海砂、非法倾废等破坏海洋环境案件50宗。

  二是统筹开展渔业执法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统筹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海洋伏季休渔、珠江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海上巡、港口查、陆上堵,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海域渔业违法行为,全省累计查获涉渔违法案件5900宗、罚款5890万元,清理违规网具209万米,有效维护海上渔船生产秩序。

  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的六个方面问题,印发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案卷评查、重点督察的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共抽查卷宗120份,开展专项督察9次,对17个基层单位开展督察,发现各类问题29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问题见底清零。

  (五)加强权责调整,筑牢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动态清理权责清单。根据总队“三定”职能和法律法规新修订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各类清单事项、编码、要素标准全省统一,确保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共梳理清单事项263项,其中,行政处罚234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强制1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总队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修订工作,对2件期满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改意见。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修订调整《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制度,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

  (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做好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将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等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反馈《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改意见。做好前海合作区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对审批权限下放的监督和指导。

  二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总队公众网站和公众号、抖音及微信视频号新闻信息,建设内部网站。重点对政务信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渔船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对外宣贯。报送新闻媒体信息32篇,总浏览量逾5.58亿次,外部网站全年发布新闻稿件1932篇,浏览人数逾545万次,发布抖音号和微信视频号视频34个,视频总播放量超过121万次,有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三是扎实做好议案提案办理。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按时办结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

  (七)加强风险防范,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一是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总队及直属支队8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执法人员担任公职律师,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总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评估,加强对法律顾问单位监督管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年共提供书面法律意见86份,参与重大事项研讨17场次。

  二是认真组织行政复议诉讼。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处置结转行政复议案件1宗。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上诉工作,办结结转行政诉讼3宗。委托开展海洋生态损害评估鉴定,总队首宗海洋环境损害公益诉讼起诉立案受理。

  三是规范处置信访举报。制定《关于做好总队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值班室来电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采取重点约访、专题下访、带案下访、下乡接访的接访方式,全年办理信访件5件、办理网友留言67条。其中,派出工作组实地督察6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有效解决群众难题。

  (八)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素质。举办全省队伍主要领导培训班和服务“海上新广东”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案卷评查培训、执法队伍体能和队列礼仪比武。先后分8期在粤东、粤中、粤西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应知应会100问》《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政策文件汇编》,联合省司法厅开展案卷评查,举办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专题辅导讲座,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素质。

  二是深入研究破解执法难点。对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涉刑罪名进行分析研究,撰写《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分析报告》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析报告》。印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刑衔接、钓具作业渔船涉嫌违法行为办案指引及典型案例,组织涉案渔获物处置课题研究工作,形成《非法捕捞案件涉案渔获物处置问题研究报告》。深入开展行刑衔接工作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总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宣传日暨应急演练活动,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完成2023年度学法考试。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印制渔船安全作业“五必须、五严禁”等宣传海报3万张,制发《蓝海警示》等系列警示教育片,有效提升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总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服务海洋强省建设的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海洋综合执法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海洋综合执法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部分职责边界仍需进一步厘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还不够有力有效。

  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执法的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在我省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的推广应用不均衡,部分队伍使用平台进行执法办案较少,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监督预警、数据统计分析的能力。

  三是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在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中,与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还未建立有效的执法协作机制。跨区域执法中违法线索、执法标准、处理结果还难以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互认,特别在处理跨海区违法行为时难以做到跨区域执法一体化,案件移送、证据互认、联动执法等执法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总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更严更细更实措施贯彻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更高水平执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海上新广东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海洋综合执法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发挥总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定向的作用,积极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队伍行政执法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常态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加强海洋综合执法理论研究,跟踪行业主管部门立法动态,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三是提高信息化执法应用水平。深化“粤执法”平台运用,加快探索推动非现场执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健全一体化在线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是提升执法能力素质。贯彻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分类分级分层多形式开展执法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加强与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沟通。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实战式、点单式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是服务海洋经济发展。落实省政府“充分发挥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在加强海岸线保护,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中的作用”要求,围绕“安全、维权、执法”三大主业,持续开展“五重执法”行动,服务重大项目用海,为建设海洋强省保驾护航。

  六是突出抓好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海洋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加强社会面普法宣传。结合重要节点和新修订发布的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