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渔港港池内倾倒污染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如何处罚?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12 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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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向渔港港池内倾倒污染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应责令当事责任人立即清除,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400总吨(含400总总吨)以下船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400总吨以上船舶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