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违法采砂涉刑案件中的海砂是否必须要做海砂价值鉴定?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12 0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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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6〕25号第13条规定,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除非违法开采的海砂价值难以确定,无须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价值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