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证书转让他船使用的如何处罚?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12 09: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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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 将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一经发现,应立即收缴,对转让船舶证书的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借用证书的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船价2倍以下罚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 将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一经发现,应立即收缴,对转让船舶证书的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借用证书的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船价2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