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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出海航行注意事项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0-10 09:05:39 【字体:

  1.拒绝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风力航行;

  2.航行时必须有专人值班瞭望,不得擅离岗位,交接班应履行交接手续。

  3.航行作业应避开商船习惯航线,并按规定开启AIS安全应急救助终端等设备。

  4.应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船舶的动态。

  5.必须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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