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访谈

专访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渔业行动处处长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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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下称“总队”)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渔业行动处是2018年总队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处室,依法履行渔政管理职责,负责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洋渔业执法工作,负责伏季休渔、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执法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协调非涉海地区渔政执法相关工作。

本期访谈我们将专访总队渔业行动处处长吴军同志,重点就总队在服务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方面有关情况开展在线访谈。

吴处长,您好!请您先跟大家打个招呼。


2023-11-22 10:00:00

吴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渔业执法工作。


2023-11-22 10:04:59

主持人

吴处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总队渔业行动处具体职责有哪些?


2023-11-22 10:05:26

吴军

渔业行动处主要担负五大职责:

一是负责制定全省和区域性渔业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组织开展渔业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如“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专项执法行动;指导监督伏季休渔、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执法。

三是组织实施或参与海上维权执法行动;

四是承担人民武装相关职责,协助公安、海警等海上力量完成反走私反偷渡等相关工作任务;

五是指导监督协调非涉海地区渔政执法工作,包括珠江禁渔期执法等。


2023-11-22 10:06:13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吴处长接受我们的专访,感谢大家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访谈再见!


2023-11-22 10: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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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猫吃鱼:请问“电鱼”问题该如何处理?

[吴军]电鱼是对鱼类“大小通杀”,会对渔业资源产生严重破坏后果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渔业法》中严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对于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如果是在禁渔区或禁渔期使用电鱼进行捕捞的,就会触犯刑法,我们会将案件移交海警或公安部门进行“两法衔接”,追究其刑事责任。

捕鱼高手:请问什么是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吴军]涉渔“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但实际主要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认定依据有1994年《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以及2021年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制定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署缉〔2021〕88号),其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相关部门申请开展“三无”船舶联合认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联合认定小组,对船舶进行资料审核、船舶勘验和数据比对,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勘验报告,出具联合认定意见,为依法处置船舶提供依据。

我爱海洋:群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海洋渔业违法行为?

[吴军]群众发现海洋渔业违法行为时,可通过以下3种途径进行举报:一是拨打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24小时举报电话020-84412023;二是拨打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中心24小时举报电话010-59191110;三是可以登陆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网站,在“互动交流”栏目进行投诉举报。 在这里,我们欢迎大家举报海洋渔业违法行为,并对举报者的信息严格保密;同时,也希望举报者如实、及时举报,并留下正确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核实和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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