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致广大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渔民朋友们:
渔业捕捞是世界公认最危险的行业之一,除了天气、海况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海上航行作业时如果疏忽瞭望、操作不当也会造成灾难性事故。今年4月8日在博贺港附近发生一起渔船碰撞事故,一艘航行中的茂名渔船在茂名大放鸡岛海域附近撞上一艘停泊的湛江渔船,造成茂名渔船沉没,4人死亡(失踪);4月16日在水东港外发生一起商渔船碰撞事故,一艘航行中的茂名渔船撞上一艘停泊中的广西商船,造成商船沉没,4人死亡。两起事故都是由于船长疲劳驾驶、疏于瞭望造成,同时不按规定使用AIS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时的疏忽大意,将可能抹杀起早贪黑的辛勤劳动、摧毁和和美美的幸福家庭。
渔船船东、船长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船东负主体责任,船长负直接责任。当前正值渔船水上安全事故高发期,请渔民朋友们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船上作业人员负责、对家人负责的精神,自觉做好以下事项:
一、要及时报进出港动态,随船携带渔船证书。
二、要配备齐全职务船员,所有船员持证上岗。
三、要配合安全生产宣教,组织船员参加学习。
四、要配齐有效安全设备,保证设备随时可用。
五、要开展渔船隐患自查,保障渔船安全适航。
六、要遵守安全航行规定,加强值班值守瞭望。
七、要主动关注天气动态,落实避风避险措施。
八、要落实临水安全作业,穿救生衣系安全绳。
九、要重视在港期间安全,安排值守防火防盗。
为保障广大渔民朋友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近期全面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严格查处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渔民朋友们,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请您与我们一道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携手共建平安渔业!
祝:一帆风顺,满载而归!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