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督导组检查深圳惠州汕尾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
4月27日至30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领导刘建军同志带队赴深圳、惠州、汕尾市,督导检查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案件审理处、综合指挥处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现场
督导组检查渔港的渔船泊位安排、消防设施情况,登船检查船员值班、消防救生设备配备、网具封存等情况,现场检查各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异地作业渔船返回船籍港休渔情况,查阅伏季休渔渔船花名册、进出港管理工作日志、防御台风应急转移预案等资料,听取相关支队大队的休渔执法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并反馈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刘建军强调,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国家立足养护渔业资源、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并做到六点:一是思想要重视。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重点,业务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强化渔船渔港安全监管。二是隐患要排查。加强免休渔船和港澳流动渔船监管,全面排查渔船渔港风险隐患,对各项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条逐项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措施要得力。重点紧盯“五类渔船”,严格落实钓具渔船“不安全、不出海”要求,做细做实渔船安全监管工作。四是执法要严格。以渔港为主战场,注重常态执法,落实“五重执法”,依法严查严惩违法行为。五是宣传要深入。深入渔港、渔村、渔船、涉渔企业宣传休渔政策、渔船安全监管措施,教育引导群众做实各项措施并开展警示教育。六是预警要加强。做好防风防火防盗防汛和渔业防台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扎扎实实加强伏季休渔执法监管,确保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案件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