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牵头组织粤桂琼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海上执法协作,5月15日至5月19日,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海洋、渔业执法队伍在琼州海峡至北部湾海域开展为期一周的海上联合行动,重点开展海域海岛巡查、海洋环境保护、海缆巡护、南海伏季休渔、反走私反偷渡等执法。
行动部署会现场
本次行动由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牵头组织实施。5月15日,三省(区)执法船艇编队在广东湛江流沙港外锚泊集结,举行联合行动启动仪式,随后从流沙海域出发沿北部湾交界海域开展编队巡航。5月16日、5月18日,三省海洋、渔业执法船队分别在粤琼交界和粤桂交界海域进行集中行动。
编队巡航现场
行动期间,三省(区)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执法船艇75艘次,航程2241海里,航时149小时,共同巡护琼州海峡至北部湾海域海底光缆、石油钻井平台、海洋牧场、海砂开采区、海洋工程等涉海项目,强化红树林、珊瑚礁、海洋珍稀生物海洋保护区等近岸海域生态保护,打击非法开采海砂、倾废等违法行为;联合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在重点渔港“封港查船”,海上检查各类船舶234艘,联合处置违反规定船舶7艘,取得预期效果。
自2020年7月《粤桂琼海洋综合执法监管协作协议》签署以来,三省(区)已经累计组织琼州海峡至北部湾海域海上联合行动12次,联合行动为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渔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粤桂琼三省(区)将继续深化执法协作,为全力保障粤桂琼交界海域安全与稳定作贡献。(直属三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