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加强珠江禁渔执法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3月1日起,珠江流域正式开启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当日上午,2024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同步联合执法行动在佛山市高明区正式启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派出160吨级中国渔政44616船领航鸣笛,与相关部门在西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各地市支队也全面开启珠江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为珠江水域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广州支队进渔村开展普法宣传
广州支队主动谋划、提前部署,全面启动珠江水域禁渔期执法行动,组织全市556艘禁渔渔船落实靠岸停泊。3月1日,全市同步启动开展巡航执法,广州支队组织增城大队开展市区联合执法,全面加强辖区禁渔水域巡查,重点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等非法捕捞行为,并积极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通过执法人员“进渔村、上渔船”面对面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等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广播电视、报纸等平台,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及禁渔期制度,营造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社会氛围。
珠海支队开展消防器材实操演练
珠海支队落实落细各项准备工作,下好珠江禁渔“先手棋”。一是广泛宣传。通过短信平台、网站、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渔期制度,发送信息9000多条,悬挂横幅8幅,派发宣传单张200余份,营造全社会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排患。全面排查各禁渔渔船停泊点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渔船及码头消防设备状况,共检查渔船290艘次,排查整改隐患41处。三是提升技能。组织150余名渔民开展消防器材实操演练,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渔民自救自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强化执法。印发《珠海市2024年春季珠江水域禁渔期执法行动方案》,成立珠江禁渔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水上执法巡查,确保禁渔措施落实到位。
江门开展西江水域联合巡航执法
东莞支队联合石龙、石排、企石镇农林水务局于3月1日举行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具体工作。随后,分组巡查东江石龙、石排、企石、桥头、石碣、东城、万江、中堂、沙田、麻涌等镇禁渔水域和渔船临时停泊点,重点检查渔船停靠、渔具封存情况,严查涉渔“三无”船舶,打击非法捕捞和碍航通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渔民群众宣传禁渔期注意事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船艇5艘次、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渔船30艘、其他船舶20艘,暂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渔民群众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和禁渔宣传,为东莞市下一步执法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东莞支队开展巡查
江门支队积极作为,迅速行动,认真做好禁渔前期宣传工作,共张贴禁渔公告、海报54张,悬挂宣传横幅72条,向渔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282份,全面营造禁渔良好氛围。3月1日,江门市2024年珠江水域禁渔同步联合执法行动在江门支队执法公务码头启动,并开展西江水域联合巡航执法。
中山编队巡航现场
中山支队落实“三大措施”,以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一是加强水域巡查。以渔政船与执法快艇编队巡航方式,巡查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等中山市禁渔重点水域、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水域,强化水上监管检查。二是加强禁渔宣传。2月29日至3月1日0时,对仍在禁渔水域作业渔船派发禁渔通告,宣传禁渔期实施时间及相关规定,并要求3月1日0时前停止捕捞作业、离开禁渔水域,违者将予以立案查处。三是严查非法电鱼。禁渔期间严厉打击禁渔水域非法电鱼行为,对查获的涉违法电鱼案件,将一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两法衔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揭阳支队积极向市民宣传渔业法规和禁渔制度
揭阳支队联合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揭东区农业农村局于3月1日上午在市渔政码头开展榕江禁渔宣传动员仪式,明确禁渔期重点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及“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仪式结束后,执法人员开展巡查宣传活动。水上巡查小组乘坐执法快艇对榕江进行联合巡航执法,陆上巡查小组在渔政码头悬挂禁渔横幅、张贴禁渔公告后,沿榕江北河沿岸进行巡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向渔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并介绍禁渔期相关要求,提高渔民群众遵守禁渔制度自觉性。(广州、珠海、东莞、江门、中山、揭阳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