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落实“四提前、四强化”措施
保障全省21733艘应休渔船安全回港度休
为深入落实伏季休渔制度,确保我省应休渔船按时回港休渔,4月以来,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提前研判、周密部署,通过“四提前、四强化”措施,全面加强渔船安全监管,扎实做好各项休渔执法准备。截至5月1日12时,全省21733艘应休渔船已全部回港,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
一、提前督导,强化制度落实。总队加强休渔执法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休渔执法行动方案。4月28日,总队派出5个督导组赴14个沿海地市开展督导检查,推进休渔制度落实到位。派出暗访组深入渔港岙口、执法一线、渔村渔区,督察伏季休渔执法情况,确保休渔制度顺利实施。五一期间,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坚守岗位,全力保障休渔秩序稳定良好。
二、提前摸排,强化风险管控。休渔前,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共检查渔船15155艘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224项,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合理规划渔港水域,统筹做好休渔渔船分区停泊,及时清理航道、港池,确保渔船有序停放,便于监管。落实渔船渔港防火措施,督促渔船船东、船长加强值守,配齐消防设备,确保渔船安全度休。通过印发《致渔民一封信》、播放警示片、举办培训等举措,广泛宣传休渔制度。
三、提前查港,强化源头监管。严格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严禁我省渔船跨省(区)休渔,严禁外省(区)渔船在我省休渔,原则上禁止省内跨市休渔,及时召回跨海区渔船175艘。强化渔港巡查,利用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动态监管渔船回港休渔秩序。加强免休钓具渔船监控,整治“拖改钓”“刺改钓”等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行为,严打擅自关闭、拆除AIS终端等行为。
四、提前谋划,强化“三无”打击。印发实施2024年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方案,部署4月16日起至休渔结束,全省同步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运用“岸上清、港内巡、海上打、综合管”措施,坚决打击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偷捕行为。4月以来全省查获涉渔“三无”船舶294艘,今年来共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046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