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有力保障休渔平稳有序
休渔以来,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加强休渔执法监管、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出动执法船艇257艘次、执法人员2298人次,检查渔港码头254个次、渔船停泊点1491个次、船舶网具修造厂点20个次、市场 29个次,登检渔船1789艘,查办案件36宗,没收渔获物2230公斤,清理网具23张,查获涉渔“三无”船舶64艘、拆解128艘,有力保障休渔平稳有序,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一)科学谋划,休渔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合理规划休渔水域。区政府(管委会)组织镇(街道)和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妥善安排休渔渔船锚泊、避风场地,并留好消防应急通道。包船干部通过“定人联船”逐一核准休渔船舶名单和停泊位置。二是营造休渔浓厚氛围。执法人员入渔港、登渔船、进渔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面对面解读、发送短信、发布短视频等多种途径,引导广大渔民群众严格遵守休渔规定,为休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做好应休渔船核查。对全市6088艘涉渔船舶,重点摸底排查385艘免休渔船,建立应休渔船名册,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等制度,掌握休渔工作主动权。
(二)岸海联动,保持打击监管高压态势。休渔期间,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分成海上执法组和陆上执法组,落实“海上巡航、岸线巡查、港口驻守”一体化联合联动监管,形成海陆闭环管控格局。一是加强海上巡航。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会同海警、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做到独立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切实加强茂名海域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岸线巡查。基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和各镇街对所辖岸线和关键点位持续进行“昼查夜巡”“定期点船”,强化渔船停泊区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严防休渔渔船擅自离港离岸。三是加强港口驻守。茂名支队船艇先后在博贺渔港、水东港、放鸡岛、吉达港等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蹲点驻守,形成有效震慑。四是加强打击“三无”船舶。开展全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全市重点海域、港口、码头,查扣涉渔“三无”船舶64艘、拆解128艘,基本实现清存量、遏增量目标。
(三)强化宣传,提升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开展船员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利用休渔期渔船集中归港有利契机,分批有序开展渔业船员培训,休渔以来共举办船员培训22期,797人参加,为渔船船员应配尽配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开展安全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举办安全生产类培训11期,培训人员约2000人次。在博贺渔港盐坨码头举办茂名市2024年渔船安全生产宣传暨消防救生联合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茂名支队在各大公众平台发布休渔有关信息26次;派发《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严防渔船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给渔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茂名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