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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队正式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08 14:46:48 【字体:

  为规范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1月4日,省总队正式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将于2021年12月15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挂牌成立以来,制定的首份规范性文件,标志着省总队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1年1月,省总队启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基准编写(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对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大幅度修订。《规则》出台历经3次内部业务骨干和律师专家集中研讨、2次书面征求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意见、1次书面征求广东海警局、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厅局意见,1次省总队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后数易其稿,形成草案送审稿,经省总队党组会议审议后,报省司法厅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该《规则》包括总则、裁量原则、裁量规则、裁量程序、量罚情节与幅度、监督机制、附则等共7章、33条,主要明确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依法不予处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定义和情形等。《规则》中还详细列明了自由裁量权适用基准,涵盖海域海岛、生态环境、渔业捕捞、安全监管等10类、251条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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