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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监管 保护经济发展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2-24 09:30:13 【字体:

  2月17日上午,总队在徐闻县组织召开徐闻海砂开采企业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了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对我省海砂开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海砂开采企业执法监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湛江市、徐闻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和直属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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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会上,总队海洋行动处通报了督察对海砂开采量和海底地形变化等方面提出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互相支持,共同落实海砂开采执法监管工作,保护企业合法经营,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尤其是要压实属地责任,开展联合行动,共同督促海砂开采企业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合法生产。

  总队二级调研员母银海同志就海砂开采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对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协调合作。企业要依照环评批复书要求,建立落实监理制度,落实海砂开采量监督和海底扫测工作;建立电子围栏和采砂船、运输船报备制度。及时将海砂开采量、船舶报备、扫测情况按要求报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等单位,并向执法队伍提供电子围栏端口。建立健全海洋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海砂开采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向属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主动通报工作情况;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履职尽责。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事、海警等的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组织开展检查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指导企业完善制度,督促企业合法经营。(海洋行动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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