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支队召开休渔期渔船安全生产警示会议
5月24日上午,潮州支队组织饶平大队召开休渔期渔船安全生产警示会议,全面总结休渔以来贯彻落实总队督查意见及渔船安全生产情况,与全市10人及以上渔船、企业渔船、免休渔船的船东、船长签署《不实施跨海区作业和不到敏感海域作业的承诺书》《渔船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强化遵守伏季休渔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鲁蓬远渔028船”倾覆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专题会议精神,并全面部署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跨海区作业案例,向船东、船长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探讨如何进一步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海上渔业安全生产。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渔船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时刻绷紧渔船安全弦。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责无旁贷的工作,要严而又严、细之又细抓好落实;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二是突出重点,坚决防范渔船重大安全风险。迅速开展大中型渔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提出、马上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渔船在完成整改前不准出海生产作业。坚决堵住渔船监管漏洞,牢牢守住渔船安全防线。三是强化执法,全力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巩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不安全、不出海”六个“100%”要求;要强化海上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作业行为,坚决查处存在安全隐患渔船;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检查现场
当天,市县海洋综合执法队伍迅速行动,会同属地镇政府成立三个专项行动小组,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渔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核定载员10人及以上渔船、企业渔船、免休渔船等大中型渔船作为排查为重点对象,逐船登检、逐船过关,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共检查渔船25艘,排查隐患36处,现场立行整改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3份。(潮州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