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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开展海洋执法督导工作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23 11:07:56 【字体:

  7月19日至21日,总队海洋行动处在汕尾、深汕合作区开展海洋执法督导工作,现场检查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海砂开采、渔港疏浚等重点工作,通过与属地队伍的紧密配合,相关工作得到有力推动和落实,督导工作效果达到预期。

海洋行动处.png

座谈会现场

  在汕尾市,督导组与地方海洋综合执法队伍、采砂企业进行座谈,通过面对面交流、现场宣教的方式,宣贯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我省海砂开采执法监管相关规定,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发现的涉砂问题,督导地方执法队伍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采砂企业进一步规范海砂开采。会上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执法队伍要积极践行“执法+服务”,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采砂企业要服从管理依法依规开采。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执法队伍要履行属地执法监管主体责任,采砂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三是工作措施要到位。要落实完善采砂船舶报备、船位电子围栏、采砂现场视频监控等执法监管措施。四是监督检查要到位。严格按照海砂开采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海砂开采执法检查。五是请示报告要到位。执法队伍遇问题要及时向总队直属一支队或总队请示报告,采砂企业有问题应及时向执法队伍反应。

  督导组现场检查甲子渔港疏浚项目,查看执法监管台账,要求疏浚施工作业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依法依规进行,切实做好海洋环境保护措施,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现场检查汕尾市、深汕合作区存在的2017年、2021年海洋督察指出问题中须在7月底整改完毕的用海项目,并与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责任主体交换意见,要求相关单位配合执法队伍准备好佐证材料,做好下一步销号工作,确保海洋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服务保障广东经济建设大局。(海洋行动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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