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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集中研究修订《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04 14:50:52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22〕27号)精神,以及中国海警局、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处罚自有裁量基准(试行)》,根据海洋综合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行政管理政策调整,10月30日至11月3日,总队在佛山市开展《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首次集中修订工作。

案件审理处.png

会议现场

  总队相关处室、直属各支队和部分支队执法办案骨干共20多人组成工作专班,分成综合组、海洋组、渔业组、渔船渔港组4个专题小组,采取分组修订和集中研究相结合方式,按照“四个对照”(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对照上级部门自由裁量规则、对照总队最新权责清单、对照总队减免责清单)要求,全面修订现行适用规则和自由裁量基准。

  修订期间,各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细化到日、任务到时,定期碰头研讨,动态消号问题,深入探讨交流,细化明确事项,深入探讨争议问题,分类分项梳理存在问题。

  下一步,总队案件审理处将汇总整合各组修订内容,统一格式口径,并深入研讨相关疑点难点问题,修改完善适用规则和自由裁量基准,启动法定审核程序。(案件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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