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海洋综合执法装备工作研讨会在汕尾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海洋综合执法装备管理,提升执法装备保障能力,总队于9月19日在汕尾召开全省海洋综合执法装备工作研讨会,全面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海洋综合执法装备建设主要成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吴卓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总队财务装备处、直属各支队、各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及重点大队等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现场
会议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海洋综合执法装备建设主要成果,直属二支队、直属三支队、深圳支队和惠州支队分别作典型发言,介绍经验做法。参会人员结合当前全省执法装备工作存在问题,就如何加强执法船艇管理,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会议强调,执法装备工作要顺应形势发展要求,与时俱进,聚焦主责主业,紧贴海洋综合执法需求,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装备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构建“上下贯通、保障有力、运转顺畅”执法装备工作新格局,有力保障海洋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力服务海洋强省建设。
会议要求,一要科学制定装备建设规划。结合海洋综合执法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前瞻思维、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执法装备建设规划,补短板、强弱项。二要积极争取装备工作经费。发挥主观能动性,全方位争取政策项目支持,落实好执法船艇运维经费,推动装备更新换代,不断提升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三要全面加强装备管理工作。提升执法船艇安全管理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加强执法船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岗位职责、值班等制度,以及消防、救生、防台风等应急预案,建立自查自纠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加强执法船艇日常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艇处于适航状态。四要抓好船员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船艇职务船员,提升船员操作技能水平,不断提高船员队伍综合素质。定期开展执法船艇安全教育学习,组织应急预案实操演练,筑牢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财务装备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