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支队召开2025年渔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4月21日,湛江支队组织召开2025年渔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海洋伏季休渔期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湛江支队领导、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大队分管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会。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总队直属三支队有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湛江市2025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总队近期关于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通报有关渔船违法违规情况,详细解读《广东省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总队《“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部署今年伏季休渔执法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支队及直属大队伏季休渔渔船管理准备情况,参会代表深入研讨休渔期渔船安全监管等难点问题。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总队关于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部署,强化伏季休渔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和渔船违反休渔规定等行为,保障休渔制度顺利实施及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渔船安全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形势稳定。二是要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信息周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渔船安全“网格化”管理,把责任落实落细到人。三是要压实船东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船籍港主管部门要定期巡查异地休渔渔船,综合运用视频监控等手段,实施24小时动态监管。四是要全面排查渔港及渔船消防隐患,强化防台风防汛应急响应,落实防风防火各项措施。五是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强与海警、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聚焦乡镇船舶、异地休渔渔船、养殖船、捕捞辅助船等重点对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湛江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