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繁体
分享:

吴大畏副总队长带领第三督导组到汕尾开展休渔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5-03 23:53:20 【字体:

  2021年5月2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吴大畏副总队长带队到汕尾市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到达陆丰市湖东镇、海丰县大湖镇、红海湾区红海湾大队。 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汕尾支队陈焕伟支队长陪同检查。

  5月2日上午,在湖东镇政府,督导组组织召开座谈会,与镇委书记就休渔有关落实情况深入交谈;认真查看湖东中队休渔执法工作台账,全面检查渔船按时回港休渔情况,并随机登临检查湖东港各停泊点渔船消防、救生、通信导航、船网搬离封存等情况;在检查执勤点24小时应急值班情况,看望慰问、勉励值勤人员。督导组对湖东中队渔船安全监管工作给予肯定,对湖东中队“中国渔政44071”执法艇装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给予关注。

  下午,督导组赶赴大湖镇,在大湖镇政府,与分管渔业的副镇长商讨海丰大队在大湖港设立执勤点及乡镇船舶管理有关事项,并下沉一线考察大湖港。随后,督导组紧锣密鼓直奔遮浪港检查督导,对红海湾大队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吴大畏副总队长对汕尾市休渔期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3点要求:

  一要确保落实“船进港、人上岸、网封存”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核船(使用渔船管理APP软件核对辖区应休渔船是否全部返港休渔,免休渔船是否改变作业类型)。

  二要加强休渔期间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拉网式海上巡查和封港查船,严查出海偷捕和跨区作业行为,特别是对于异地休渔船舶,要严格落实异地休渔报备制度。

  三要继续加大对违反休渔制度的非法出海捕捞行为打击力度,并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帮助的辅助船和乡镇船舶进行检查,进一步压缩非法捕捞行为空间。

图片3.png

微信图片_20210503162325.jpg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