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支队四项举措强化宝安海域航道及港池疏浚执法监管
为进一步落实“执法+服务”模式,全力提升在建涉海航道及港池疏浚执法监管水平,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称“深圳支队”)因地制宜,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宝安海域特种海洋平台通航航道疏浚和部分航道、港池常规维护疏浚项目监管,高质量保障项目建设。
深圳支队执法人员开展项目巡查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用海意识。为加大普法力度,深圳支队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资料,组织宝安大队执法人员深入涉海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2次,向用海企业职工解读海域使用、工程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用海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压实主体监管责任。项目开工前,深圳支队敦促项目施工企业提交《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及《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等材料办理备案手续;建立信息工作群,指导施工企业根据实际,及时补充疏浚过程、运输过程、运输轨迹照片,及施工区域、抛泥时间、装载方量等资料,压实企业主体监管责任。
三是加强日常执法巡查,落实全流程监管。深圳支队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巡查与夜间伏击相结合方式,并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流程跟踪监管工程船舶持证、水下施工规范等相关情况,严防非法倾废行为发生。
四是借力科技监管手段,优化提升执法效能。深圳支队不断探索“智慧执法”模式,在宝安海域海洋疏浚工程船舶上安装视频监控,执法人员在值班室实时监控海上工程船舶作业情况,推动解决海洋倾废夜间监管难题。(深圳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