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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执法监管不放松,违法电鱼必被抓

来源:南方+ 时间:2020-03-06 16:31:59 【字体:

  3月5日晚,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斗门大队接举报信息反映尖峰桥有船进行电鱼作业,接报后大队迅速反应,为确保行动取得效果,执法人员分头行动,首先派人驾车到事发地点,经搜索在尖峰大桥以南发现并锁定目标,同时执法快艇火速前往事发地,发现一艘无船名号木船,船上安装有大功率发电机、升压器(电鱼机)、电缆渔具等物品,执法人员要求停船接受检查,该船未予理会并加速逃离,执法船艇紧追不舍,船上人员见逃跑无望,弃船借着夜色仓皇逃离。目前,该船已被拖回公务仓作进一步调查。

  同日下午,金湾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学院外围水渠边上使用背包式电鱼器械进行电鱼活动,执法人员随即前往制止其非法行为。经询问,该人员称防疫期间在家闲来无事,私自组装了电鱼设备,出来电鱼作消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教育警示后,没收电鱼工具作进一步调查。

  今年以来,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与防疫两手抓,在科学开展渔港、渔船、渔民群众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职责,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已查获电鱼案件34宗。执法人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式进行捕捞。执法人员将按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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