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当前已进入春汛渔业生产旺季,为维护全市渔业生产秩序稳定,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针对近期群众反映汕头市辖区内发现电鱼等违法捕捞现象的情况,汕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宣传督导,强化执法检查,做到“零容忍”要求,强化措施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月31日,汕头支队召开全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汕头市2021年海洋综合执法工作。会议要求组织开展好“亮剑”“靖海”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动,特别是使用“电、炸、毒”鱼方式、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和“绝户网”等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等行为。
二是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支队迅速下发《关于加强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大队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深化摸底排查,划分管控层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细化整治方案和措施,深化部门协作配合和督导检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强辖区水域日常巡查,强化海上渔业安全秩序执法监管,及时合适处置巡查中发现、群众举报、网上反映、媒体曝光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意识。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速打击违法捕捞
3月30日,汕头支队副支队长林炳钦带队,联合澄海大队,对澄海区南港海域开展涉渔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快艇2艇次,执法人员14人次,查获涉嫌电鱼机排船舶2艘,现场销毁电鱼电机2部,电鱼工具2副,查扣1艘在内海湾违规作业渔船。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月25日,汕头支队联合汕头龙湖海事处、汕头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水上派出所一起走访濠江区葛洲、澳头、东湖居委,宣讲涉渔船舶安全生产及依法捕捞作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各居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特别针对涉渔乡镇管理船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守港航规定,严禁从事“电、炸、毒”鱼等违法捕捞作业,落实渔船管理各项工作措施。
五是组织检查督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3月26日起,汕头支队派出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渔港、渔区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属地大队落实整改,要求各地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基础管理,强化执法巡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接下来,汕头支队将继续组织开展海域执法巡查,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一律从严从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