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信渔船建造厂评价结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8-02 11: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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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建造开工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7〕1号)文件规定,按照广东省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评价实施方案职责分工的规定,渔业船舶申报建造钢质一、二级和纤维增强塑料一级技术评价由总队负责,申报建造钢质三级及以下、纤维增强塑料二级及以下和木质渔船技术评价由支队负责。现有遂溪县江洪腾龙船厂、湛江市祥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二级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建造企业。廉江市良垌镇旭丰渔船修造厂、深圳市大鹏新区强记玻璃钢船厂申报纤维增强塑料三级渔业船舶建造,经湛江、深圳支队审核符合技术评价条件,现予采信并公布。
附件:渔业船舶建造单位名单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3年8月2日
附件
渔业船舶建造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