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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审核同意补助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05 15:42:55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综指〔2023〕114号)精神,通过各地组织申请、核实与复核、专家评审,经总队党组研究同意,现已确定《2023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拟补助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公示期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完毕后将公示情况、结果于12月10日前反馈总队,以便总队尽快发放补助资金。

  (联系人:李炎波,联系电话:020-84109230)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拟补助名单.pdf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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