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信渔船检验服务机构评价结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11 16: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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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海综函〔2020〕158 号)文件规定,广东对标船舶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办公地址,经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初审,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复核,该公司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现予以采信并公布。
附件: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