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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13 11:07: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的听证诉求,本单位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

  (一)南澳县东顺渔业有限公司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招用未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没有悬挂船名牌案[粤海综(直一)〔2024〕11号];

  (二)蔡卫卫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重要设备改造船舶,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未履行确保渔业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任状态,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职责,未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未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未履行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职责,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案[粤海综(直一)〔2024〕12号]。

  二、当事人:南澳县东顺渔业有限公司、蔡卫卫。

  三、听证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四、听证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3号国信大厦副楼11楼。

  五、旁听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要求参加听证,或其他人员要求旁听听证的,请于2024年12月18日17时前向听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请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

  (二)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由于会议室座位有限,旁听人员有所限制,额满为止。

  六、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联系人:蒋铿桐,联系电话0754-86622183。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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