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总队网站(https://gdshyzhzfzd.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全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全省海洋综合执法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各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总队网站共发布信息194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88条、公开目录类信息113条、概况类信息16条、执法新闻信息1431条。发布《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等公示公告14篇,发布总队部门预算和决算10篇,职务任免通知9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总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结合总队“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具体工作任务,分类梳理各项主动公开工作,更新和优化基础目录,持续提升总队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证公开信息依法、及时、规范、全面。
(四)平台管理和建设方面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和安全运行,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一是加强对网站34个栏目巡查,运用平台监测系统和集约化平台内容校对系统,对网站内容安全进行实时监控。二是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组织完成网站二级等保工作,已取得网站二级等保评定证书,有效防范攻击、侵入和破坏网站行为和影响网站正常运行意外事故,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增设“典型案例”“视频展示”等栏目,配合抖音号和微信视频号,紧紧围绕“安全、维权、执法”主责主业加大宣传,搭建新媒体矩阵,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做好“执法+服务”。
(五)回应关切方面
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总队在网站上开展3次在线访谈,主题包括“总队在开展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方面有关情况”“总队在开展海洋专项行动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执法有关情况”和“直属三支队基本情况以及粤西片区执法情况”,总队有关负责同志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回答网友提问。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全年依时办结网站网民留言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总队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公众互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总队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丰富相关栏目内容,提高与公众的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内容涵盖总队2023年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总队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南村路10号,邮编:510222,联系人:张维聪、王欢,联系电话:020-84109203、020-8410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