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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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11月16日,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印发了《2022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农业农村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以及政策制定。
二、设立渔业海难救助补助的社会背景
充分调动、激励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海难救助行动,充分发挥海上生产渔船在海难救助行动中“距离近、动作快、效率高”的优势,切实提高海难救助行动中渔民渔船自救、互救成效,最大限度减少我省海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方案》适用补助对象
凡参与海难搜救行动的广东省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或参与搜救广东省海难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行动的,可列入补助对象,具体如下:
(一)按照海洋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海难搜救行动的渔船渔民、其他船舶和社会团体或个人。
(二)在海难搜救行动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渔船渔民、其他船舶和社会团体或个人。
公职人员不列入补助对象。
四、补助时间周期
《方案》设定补助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申报补助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尽量详细,立足能够为救助事件提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搜救现场照片、视频和航行记录,各级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值班记录和搜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六、申报程序
渔业海难补助申报,可直接向辖区海洋综合执法机构申报,按照递交申请、核实与复核上报、研究审批和公示发放等程序进行,具体参考《方案》内容。